15日上午,廈門656路公交車 行駛到蔡塘站,車輛下客門一名老人突然用酒精縱火,並持刀揚言殺人,隨後車上明火被撲滅,乘客在疏散過程中發生推搡及灼傷。
這是一起似曾相識的公交公共安全案例:跟之前很多的公交車燃爆炸一樣,都是行為人為泄私憤而把怒氣灑向於無辜者。公交車作為人流量極大的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現爆炸之類的惡性事例,就會釀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但與地鐵、火車和飛機等嚴格的安檢相比,公交車卻處於放任自流的開放狀態,使得公交車很容易成為安全風險的高發區。
作為最簡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公交車數量眾多,線路複雜,乘客人員複雜,流動性大,沒有相對封閉的運行環境,難以設置人工安監環節。然而難為並不代表不能為,在這方麵各地也進行了一些嚐試,比如廈門對所有公交車輛采取安全員跟班、跟車措施;烏魯木齊市給每個BRT站台將增加一名專職安檢人員;成都市區二環路快速公交28對車站的入口處都配備有手持液體檢測儀……同時,一些地方還加大了對公交車安全的臨時抽查和抽檢,以便於及時消除隱患。但不難看出,這些措施依然存在很大的漏洞,無以發揮全過程和無縫隙的管控。要解決公交車的安全漏洞,需要從多個方麵入手,一是要提高進站的安全檢查,像地鐵和火車一樣實現強製安監;二是要加大對公交車的安監員的配備,既要對重點人員進行防控,又要及時發現車上的異常情況;三是要加大對車輛的自動檢測設備的配備,特別是適用於公交車係統的小型安檢設備,從技術上補強短板才能及時發現隱患和苗。
大量的事實說明,安全防範技術的應用對於保障公共交通的安全,可以發揮基礎和關鍵性的作用。“人防+技防”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兩大抓手,在補強技術防範,增加安監人員的同時,關鍵要從社會治理轉型的高度,樹立和培育公眾的安全意識,維護和保障個體權利,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努力建設一個文明、和諧和寬容的社會,消除社會普遍存在的戾氣與仇視,才能從根本上確保公共交通的安全,公交縱火的極端事例也才能從根本上得到防範和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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