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報四平訊 為進一步促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規範化和城管隊伍建設正規化,切實解決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近日,吉林四平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為聯合執法大隊配備了執法記錄儀和行車記錄儀,供執法人員在進行執勤、檢查、巡查等日常執法活動時使用,以數碼信息形式客觀記錄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
同時,還製定了執法記錄儀和行車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該規定要求,市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法規科、聯合執法各大隊等有關部門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落實執法設備的信息存儲、調閱、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職責,並在日常使用、管理、維護、監督、信息保存等方麵提出了詳細要求。這一舉措有利於全麵提高執法人員自我約束、自我防範意識,有效減少涉法信訪和投訴量,既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又能保障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經了解,市、區兩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在今後工作中,將會逐步加大執法便攜式設備的配備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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