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訊 為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路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近日,湖南寧遠縣公路局路政大隊配備了執法記錄儀。
這次配發的設備外形小巧、便於攜帶,具有錄像、照相、錄音等多種功能,存儲量大,適合記錄執法辦案全過程。該路政大隊表示,為充分發揮執法記錄儀在執法監督中的作用,前期已經對執法崗位路政員進行了全麵培訓,並要求執法人員在外勤巡查執法、處理違法案件時,養成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的工作習慣。尤其是對違法當事人實施現場處罰或者采取強製措施時,應當注意全程記錄交通違法事實、證據。
為了體現執法的嚴肅性,按照相關規定,路政員在執法過程中如果開啟執法記錄儀,應當事先告知當事人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並使用規範用語: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
為了使執法記錄儀記錄的數據使用更加規範,該路政大隊已經建立了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製度,建立執法記錄檔案,按照使用時間、執法記錄儀編號、路政員信息等項目進行分類存儲和檢索,並設置調取查閱權限,統一規範管理聲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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